港珠澳測試報告造假 再有兩名技術員被判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02 13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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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珠澳測試報告造假,再有兩名技術員被判監。(資料圖片)

港珠澳大橋工程混凝土測試報告涉造假案,再有兩名試驗所技術員承認串謀詐騙罪,分別被判囚23及21個月。

涉案兩名被告趙志興(27歲)及潘家偉(26歲)今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,法官判刑時引述早前就其他被告判刑的判詞指,本案打撃市民對建築界及公共工程的信心,並對大橋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威脅,使政府需耗資5,800萬元作出補救及釋除公眾疑慮。但法官認同兩被告有真誠悔意,因此酌量予以減刑,分別判以兩人入獄23及21個月,以反映兩人認罪的勇氣,並寄語兩人努力向前。而案中其餘被告的審訊則將於明年1月8日進行。

案情指,被告於案發期間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(下稱嘉科),任職工地實驗室技術員。土木署為配合港珠澳大橋工程對建築材料的需求,故於2012年底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(下稱試驗所),並外判予嘉科運作,嘉科需向土木署提交試驗報告。

惟自2013年起,由於試驗所人手短缺,部份職員未能趕及於限期內進行測試,以致相關測試報告未獲認許,被告的上司因此遭查問,其後每當上司發現有測試未能於限期內完成,便會叫負責的職員「弄妥」,以得出獲認許的報告。因此有職員開始會更改連接電腦的日期和時間,以及使用代替品重新進行偽冒測試,以得出限期內及獲認證的報告。